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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转D62版)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3月31日生效实施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经修订颁布并于2023年8月1日生效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2月15日颁布并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但本次修订不涉及变更或者删除《公司章程》中有关类别股东表决特别程序的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的前提下,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6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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