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关于更换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君安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姜慧芬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目前已不在国泰君安从事保荐业务工作,不能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指派刘爱锋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姜慧芬女士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吴绍钞先生和刘爱锋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于2023年12月31日结束,截至目前,由于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吴绍钞先生和刘爱锋先生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仍需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直至首发上市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原保荐代表人姜慧芬女士在公司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刘爱锋简历

  刘爱锋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15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天岳先进、华生科技、海利尔等IPO项目,沪宁股份再融资项目,具备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