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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4月3日上午0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列席监事:刘长江、王川、李玉红、尹晓瑜,列席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石科红、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预计2518万元。

  《关于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选举庄存伟先生、白珍女士、武慧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本次成功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也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

  庄存伟: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籍贯甘肃酒泉,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09-1993.01任西藏自治区札达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1993.01-1998.08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助理检察员(其间:1995.09--1998.07国家检察官管理学院法学专业学习);1998.08--2002.09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民行处处长、公诉处主诉检察官;2002.09--2004.06任西藏自治区札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4.06--2008.05任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二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员、监察员(其间:2002.09--2005.01清华大学网络教育法学专业学习);2008.05--2010.12任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其间:2007.09--2009.07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10.12--2012.07任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纪检员、监察员;2012.07--2013.12任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13.12--2014.07任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其间:2013.09--201401中央党校西藏班学习);2014.07--2015.06任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2015.06--2017.12任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委委员、纪委书记;2017.12--2018.04任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委主任;2018.04--2018.11任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2018.11--2022.11任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委常委、索县县委书记;2022年2月至今任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目前,庄存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庄存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人民法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庄存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白珍:女,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籍贯西藏拉萨,西藏民族学院历史系历史学专业毕业,大专学历。1989.07-1990.11 在西藏自治区外贸进出口公司工作;1990.11-1997.01 在西藏自治区外贸进出口公司进口部工作(其间:1995年任部门经理);1997.01-2001.05 在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进口部工作;2001.05-2003.04 任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门经理;2003.04-2005.06任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商联部部门经理;2005.06-2006.10 任西藏自治区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副总经理、支部书记;2006.10-2009.08 任西藏自治区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支部书记;2009.08-2010.02 任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自治区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经理、支部书记;2010.02-2015.04 任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自治区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经理(其间: 2013.07-2014.07在中共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挂职任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2015.04-2016.06 任西藏中兴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兼物业公司董事长;2016.06-2018.09 任西藏中兴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2018.09-2019.08 任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08-2020.08任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2020.08-2022.08任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22.08至今任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目前,白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白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人民法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白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武慧明:男,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籍贯甘肃民勤,东北大学行政管理(网络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学历。1989.06--1992.01在青海省格尔木市铁合金厂工作;1992.01--2007.07西藏自治区交通工业总公司职工;2007.07--2008.11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公司责任公司职工;2008.11--2010.02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分厂副厂长;2010.02-2011.06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化工厂党支部书记;2011.06--2014.01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部部长(其间:2013.09-2015.07 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14.01--2017.04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2017.04--2019.12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12至今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截至目前,武慧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武慧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人民法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武慧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0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4 月3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长江先生召集并主持,列席人员马莹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预计2518万元。

  《关于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提名,监事会同意选举王晓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

  王晓,女,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籍贯河南西峡,重庆交通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0.07--2014.07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4.07--2014.08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高争四期技改项目部财务负责人;2014.08--2015.11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兼白淀项目财务负责人;2015.11--2017.09任西藏天鹰公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7.09--2019.06任西藏天鹰公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9.06--2021.10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经理;2022.01--2022.05任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22.01--2022.05任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2.05至今任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兼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中电建黔东南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王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王晓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人民法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王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0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度,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拟与关联方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的子公司西藏建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工程”)、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投资”)、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物业”)进行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518万元。

  (二)董事会审批情况

  前述关联交易已经2023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由于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控股股东均为藏建集团,交易方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内容的基本情况及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西藏建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万奎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3RH61G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建投工程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以西、格桑路以北总部经济基地(B栋)1单元5层503号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9日

  建投工程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建投工程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建投工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建投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灏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4MA6TCMD96M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藏建投资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133号原矿业办公楼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5日

  藏建投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建材、文化、旅游、健康、科技、信息产业的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开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劵、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劵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矿产品(不含危化品和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和建材产品销售(不含钢材木材);现代物业管理(不含保安业务);农牧产品生产销售及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藏建投资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藏建投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藏建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维本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6.185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710907352D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争物业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藏建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拉萨市北京西路133号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3日

  高争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百货、建材销售;租赁;房产中介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房屋拆迁、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不含爆破作业);家政服务;水电安装维护;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高争物业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藏建投资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高争物业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高争物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藏建投资

  1.标的资产概况。

  租赁房产位于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账面原值如下:

  单位:万元

  

  注:此数据为办公楼及公司周转房整体数据,藏建投资只租赁其中2层。

  2、租赁资产为固定资产,已进行抵押贷款(2019年6月因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将科研楼抵押贷款用于修建703仓库搬迁项目建设和昌都办公楼建设),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高争物业

  1.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及周转房物业管理。

  物业类型:办公区、生活区物业。

  坐落位置: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林琼岗路18号。

  物业面积:16,668平方米

  2.主要委托管理事项

  客户服务:为高争民爆科研楼场地提供保洁服务、收发快递、邮件、会议服务等;

  秩序维护:提供公共区域的日常保安巡逻、车辆指挥停放管理、消防及监控管理工作;物业服务区内的绿化养护,物业服务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以及维护;

  工程维修:负责公共区域内所有灯具、开关、插座以及排水等的零星修缮(不含整体亮化工程)。

  电梯的维护保养:高争物业经公司同意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争民爆科研楼及职工周转房内电梯的维修保养业务转包给具有特种设备专业资质的维保单位,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同时必须继续履行日常运行保养及安全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巡视及外包单位的管理;

  代收高争民爆的水电费,建立收费台账,每月20日前向高争民爆提供收支报表及代收款事项;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本次有关交易均根据拉萨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价格,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投工程

  公司拟与建投工程签订山南仓库迁建项目施工合同和其他零星建设工程,交易价格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为准,山南仓库迁建合同中标金额为1,980.76万元,其他零星建设工程预计197.24万元;

  山南仓库迁建项目预支付合同总价款20%金额,剩余金额按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付款,具体付款节点比例如下:

  (1)值班室、工业炸药库、工业雷管库、岗哨主体封顶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价的30%(5942277.22 元);

  (2)附属工程中的土建工程(砌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挡土墙工程)、山体滑坡工程完成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价的30%(5942277.22元);

  (3)附属工程中的道路工程完成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价的13%(2574986.79元);

  (4)附属工程中的水利、电气、给排水工程完成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价的13%(2574986.79元);

  (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后28天内,发包人按照经审定的竣工结算金额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尾款,本笔款项支付前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结算金额3%的质保保函(或保单);

  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措施费已包含在上述每个节点的付款中同步支付。

  补充条款:

  1、根据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及人社厅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1〕157号)的规定,本项目民工工资由发包人拨付至承包人为本项目开设的民工工资专户,拨付比例为合同签约价的20%,金额为19807590.72×20%=3961518.14元。

  2、拨付方式为:待承包人为本项目开设的民工工资专户生效后,由发包人一次性足额拨付至该专户内。拨付至民工工资专户中的金额在进度款结算时分四次等比例扣回。

  建投工程给公司提供建筑施工服务,服务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正式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二)藏建投资

  公司将办公楼部门办公室出租给藏建投资,租赁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三)高争物业

  高争物业给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定价是根据市场原则,经藏建集团集采数智平台公开招投标、询比价等交易程序,再与关联公司反复进行商业谈判所确定,充分体现了各方的商业利益,完全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金额合计为1,358.632998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西藏建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是合理的。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与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与关联方西藏建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6、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0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4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办成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提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案1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4月14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莹莹女士、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07;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gzmbgs070608@163.com。

  4.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7”,投票简称为“高争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或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9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及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4月1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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