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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 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23,400份,行权有效日期为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至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之间的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2日对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0月21日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授予136.45万份股票期权。

  8、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授予119.6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3,920,000股增加至125,116,500股。

  9、截至2022年8月30日,公司本激励计划中预留的64.37万份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的激励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其部分股票期权不能行权。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5.4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1月9日办理完毕。

  12、2022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52.34万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4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3、2023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14、2023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5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行权人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83人,截至2023年3月31日,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三、本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3年第一季度,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不涉及上市流通事项。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暂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行权。后续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行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未因行权事宜导致股本结构发生变动。

  

  上述股本变化后未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截至2023年3月31日,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暂未获得募集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截至2023年3月31日,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公司未因行权事宜导致股本结构发生变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未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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