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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3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855万元, 扣除券商承销及保荐费2,545万元,以及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516.45万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9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泰林生物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调整用于新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与安信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终止确认书》。因此,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将由安信证券变更为长城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长城证券承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鉴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以及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公司与长城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按照公司与长城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重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专户账号:71170122000150818)用途已变更为“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研发中心项目”(专户账号:19045301040027582)已完成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截至2023年3月2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上述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持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5000万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1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121,111.10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4日划入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22〕1号《验资报告》。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长城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截至2023年3月2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上述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持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5.7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3、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审批程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6、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在 12 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长城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8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倪小璐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7、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5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3年4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0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情况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相关资料;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本公司制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考核激励办法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考核激励办法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考核激励办法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叶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3、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公司总经理叶大林先生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5、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批准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批准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8、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倪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提名倪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倪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提名倪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章程》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14: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35元,共计募集资金23,85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4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3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16.4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号)。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5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7.8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41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4.47万元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减免的印花税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8.30万元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单位大额存单)的余额合计为5,000.00万元。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单位大额存单)的余额合计为9,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600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泰林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泰林生物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林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根据《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利润总额9,475.00万元。该项目原计划产能为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产业布局调整,项目实际投产后产能为年产760套,故不适用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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